⒈ 古代以民之男女为山公、山妪的迷信活动。
⒈ 古代以民之男女为山公、山妪的迷信活动。 《后汉书·宋均传》:“均 为 九江 太守。 浚遒县 有 唐 后 二山,民共祠之。众巫遂取百姓男女以为公嫗,岁岁改易,既而不敢嫁聚,前后守令莫敢禁。
引均 乃下书曰:‘自今以后,为山娶者皆娶巫家,勿扰良民。’於是遂絶。”李贤 注:“以男为山公,以女为山嫗,犹祭之有尸主也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山娶 ”、“ 漢語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shān qǔ ”、“ shan qu ” 或 “ shanqu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山娶 ”,输入 “ sq ” 或 “ SQ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山 ”、“ 娶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