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汉朝设立的一郡最高行政主管官吏。隋唐后的刺史、知府也别称太守。
例太守即遣人。——晋·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太守自谓也。——宋·苏轼《教战守》太守与客来饮。太守宴也。
英prefect;
⒈ 官名。 秦 置郡守, 汉景帝 时改名太守,为一郡最高的行政长官。 隋 初以州刺史为郡长官。 宋 以后改郡为府或州,太守已非正式官名,只用作知府、知州的别称。 明 清 时专指知府。
⒈ 职官名。一郡之长,宋以后改郡为府,故知府亦别称为「太守」。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太守 ”、“ 漢語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tài shǒu ”、“ tai shou ” 或 “ taishou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太守 ”,输入 “ ts ” 或 “ TS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太 ”、“ 守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