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附带告知。
引清 谭嗣同 《上欧阳中鹄书》十六:“恰遇 蒋少穆 得 上海 机器製造局总办,荐其前往,派洋枪厂司事,月禀十二金,在该局已为稍优矣。知念附陈。”
⒈ 公文中专对上级机关使用的文末附加语,用来说明附件性质与数量。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附陈 ”、“ 附陳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fù chén ”、“ fu chen ” 或 “ fuchen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附陈 ”,输入 “ fc ” 或 “ FC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附 ”、“ 陈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