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言成就。
⒉ 谓办事干练而有成效。
⒈ 犹言成就。
引《易·乾》“贞者,事之干也” 唐 孔颖达 疏:“言天能以中正之气成就万物,使物皆得干济。”
唐 崔致远 《徐莓充榷酒务须知》:“前件官发跡戎行,研心吏道,忠勤所至,干济可观。”
⒉ 谓办事干练而有成效。
引《梁书·刘坦传》:“为 南郡王 国常侍……迁南中郎録事参军,所居以干济称。”
唐 白居易 《与卢恒卿诏》:“以卿有忠劳之前効,干济之长才,常简朕心,宜授此职。”
金 王若虚 《答张仲杰书》:“若夫趋上而虐下,借众命以易一身,流血刻骨而求干济之誉,今之所谓能吏,古之所谓民贼也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八回:“南昌 知府员缺,此乃沿 江 重地,须才能干济之员。”
清 姚莹 《再与方植之书》:“虽有善策,无干济之人,奈之何哉!”
⒈ 才能足以济事。
引《福惠全书·卷一·筮仕部·荐托》:「有干济之人,外而上司出京,内 而各衙门公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