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朱笔。
引《初学记》卷二十引 三国 吴 谢承 《后汉书》:“盛吉 为廷尉,每至冬节,罪囚当断,妻夜执烛, 吉 持丹笔,夫妻相对,垂泣决罪。”
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点繁》:“昔 陶隐居 《本草》,药有冷热味者,朱墨点其名; 阮孝绪 《七録》,书有 文德殿 者,丹笔写其字。”
宋 陈师道 《寄晁以道》诗:“须子五千卷,丹笔校黄本。”
⒉ 犹史笔。
引《隋书·儒林传·刘炫》:“数忝徒劳之职,久执城旦之书,名不挂於白简,事不染於丹笔。”
⒈ 朱笔。
引唐·徐坚《初学记·卷二〇·刑罚第九·丹笔》引谢承《后汉书》:「盛吉为廷尉,每至冬节,罪囚当断,妻夜执烛,吉持丹笔,夫妻相对,垂泣决罪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