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十二荒政之一。指遇到凶年官府借给百姓种子和粮食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以荒政十有二,聚万民,一曰散利。”
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:“散利,贷种食也。”
贾公彦 疏:“散利,贷种食也者,谓丰时敛之,凶时散之,其民无者,从公贷之,或为种子,或为食用,至秋熟还公,据公家为散,据民往取为贷,故云散利。”
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荒政·除盗》:“故《周礼》除盗贼而必先之散利,其亦有鉴于斯矣。”
⒈ 荒年时政府借谷子给人民,秋收后归还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郑玄注引郑司农曰:「散利,贷种食也。」
唐·贾公彦·疏:「丰时敛之,凶时散之,其民无者,从公贷之,或为种子,或为食用,至秋熟还公,据公家为散,据民往取为贷,故云散利。」
《福惠全书·卷二七·荒政部·除盗》:「故周礼除盗贼而必先之散利,其亦有鉴于斯矣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