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形影不离的夫妻。
引《太平广记》卷三八九引 南朝 梁 任昉 《述异记》:“吴 黄龙 年中, 吴 都 海盐 有 陆东美,妻 朱氏,亦有容止,夫妻相重,寸步不相离,时人号为‘比肩人’。”
⒈ 原指连体人,后用以形容形影不离的恩爱夫妻。
引《太平广记·卷八·陆东美》:「夫妻相重,寸步不离,时人号为『比肩人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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