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南唐掌造砚的官署。
⒈ 南唐 掌造砚的官署。参见“砚务官”。
引宋 陈师道 《后山丛谈》卷二:“南唐 於 饶 置墨务, 歙 置砚务, 扬 置纸务,各有官,岁贡有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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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砚务 ”、“ 硯務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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