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避称其字号。
⒉ 名字。
⒈ 避称其字号。 唐 颜师古 《匡谬正俗·名字》:“在身自述,必皆称名;他人褒美,则相呼字。
引《传》曰:‘ 周 人以讳事神,名终将讳之。’不言讳字也。”清 胡鸣玉 《订譌杂录·不讳字》:“古人讳名不讳字,故於祖父师长之字,直指而不以为斥。”
引《水浒传》第五回:“敢问师父俗姓,唤做甚么讳字?”
⒈ 名字。
引《水浒传·第四〇回》:「如今江州蔡九知府,是蔡太师儿子,如何父写书与儿子却使个讳字图书?」元·无名氏《渔樵记·第四折》:「这厮是甚么人,怎敢叫俺相公的讳字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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