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致仕。指官吏将执政的权柄归还给君主。
⒈ 犹致仕。指官吏将执政的权柄归还给君主。参见“致仕”。
引《礼记·王制》:“五十而爵,六十不亲学,七十致政。”
郑玄 注:“还君事。”
《国语·晋语五》:“范武子 退自朝,曰:‘……余将致政焉。’”
韦昭 注:“致,归也。”
《淮南子·氾论训》:“成王 既壮, 周公 属籍致政,北面委质而臣事之。”
高诱 注:“致,犹归也。”
《金史·宣宗纪中》:“御 登贤门,召致政旧臣赐食。”
清 侯方域 《汤御史传论》:“余王父与 汤公 同朝为言官,既老致政。”
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三九回:“子文 復请致政, 楚王 许之。乃以 得臣 为令尹,掌中军元帅事。”
⒈ 解除政务职责,辞官退休。
引《礼记·王制》:「七十致政,唯衰麻为丧。」
唐·李朝威《柳毅传》:「昔为钱塘长,今则致政矣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