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南北朝官职签帅和省事的并称。
⒈ 南北朝 官职签帅和省事的并称。参见“籤帅”、“省2事”。
引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涉务》:“至於臺阁令史,主书监帅、诸王籤省,并晓习吏用。”卢文弨 补注:“籤谓籤帅,省谓省事。自主书监帅以下,名位卑微,志故不载,而时见於列传中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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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签省 ”、“ 籤省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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