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指捕役或缉访的人。
引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当有捉事人 王平,到 五花营 前村,见酒旂上写著‘酒海花家’四字, 王平 直入酒店,将那姓 花 名 约 的拿了付吏。”《元典章·户部六·钞法》:“两相倒钞之人,罪同於犯人,名下追钞五定,给付捉事人充赏。”《警世通言·崔待诏生死冤家》:“当下喝赐钱酒,赏犒捉事人。”
⒈ 捉拿罪犯、盗贼的差役。
引《警世通言·卷八·崔待诏生死冤家》:「当下喝赐钱酒,赏犒捉事人。」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捉事人 ”、“ 漢語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zhuō shì rén ”、“ zhuo shi ren ” 或 “ zhuoshiren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捉事人 ”,输入 “ zsr ” 或 “ ZSR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捉 ”、“ 事 ”、“ 人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