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食菜”。
⒉ 享用封邑的租赋。
⒈ 亦作“食菜”。享用封邑的租赋。
引《汉书·地理志下》:“周宣王 弟 友,为 周 司徒,食采於 宗周 畿内,是为 郑。”《后汉书·冯鲂传》:“其先 魏 之支别,食菜 冯城,因以氏焉。”《魏书·常景传》:“窃谓公主之爵,既非食菜之君;家令之官,又无纯臣之式。”清 陈梦雷 《解介士传》:“周 泰伯 入 吴,其子孙有 牟氏 实佐 之族,益蕃支庶,食采於 解,遂别为 解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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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食采 ”、“ 食採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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