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讲宣佛教戒律。
引南朝 梁 慧皎 《高僧传·明律·智称》:“遇 颖公 於 兴皇 讲律, 称 諮决隐远,发言中诣。”唐 道宣 《续高僧传·义解三·法朗》:“就 大明寺 宝誌禪师 受诸禪法,兼听此寺 彖律师 讲律本文。”唐 柳宗元 《南岳大明寺律和尚碑》:“乾元 元年,又命 衡山 立‘毗尼藏’,詔选讲律僧七人,师应其数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讲律 ”、“ 講律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jiǎng lǜ ”、“ jiang lv ” 或 “ jianglv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讲律 ”,输入 “ jl ” 或 “ JL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讲 ”、“ 律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