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酌其才能调任官职。
引《宋史·儒林传七·刘清之》:“又言用人四事……四曰听换授。谓文武之官不可用违其才,然不当许之自列,宜令文武臣四品以上,各以性行材略及文武艺,每岁互举堪充左右选者一人,於合入资格外,稍与优奬。”宋 岳珂 《桯史·吴畏斋谢贽启》:“伪官换授,是当诛而蒙赏。”清 黄宗羲 《明夷待访录·取士上》:“取士之弊,至今日制科而极矣。故 毅宗 尝患之也,为拔贡、保举、准贡、特授、积分、换授,思以得度外之士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换授 ”、“ 換授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huàn shòu ”、“ huan shou ” 或 “ huanshou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换授 ”,输入 “ hs ” 或 “ HS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换 ”、“ 授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