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将四时田猎所获的禽兽,交三十与腊人制成干肉,供祭祀用,谓之“敛禽”。
引《周礼·春官·甸祝》:“及郊饁兽,舍奠於祖禰,乃敛禽,禂牲,禂马,皆掌其祝号。”郑玄 注:“敛禽,谓取三十入腊人焉。”贾公彦 疏:“此入腊人者,按上杀者乾之以为豆实,供祭祀,其餘入宾客庖厨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敛禽 ”、“ 斂禽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liǎn qín ”、“ lian qin ” 或 “ lianqin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敛禽 ”,输入 “ lq ” 或 “ LQ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敛 ”、“ 禽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