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江西·萍乡县旧俗以钱八文为一分,十分为一比,十比为一挂。见《萍乡县志·地理志·风俗》。
⒈ 江西 萍乡县 旧俗以钱八文为一分,十分为一比,十比为一挂。见《萍乡县志·地理志·风俗》。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一挂 ”、“ 一掛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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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yī guà ”、“ yi gua ” 或 “ yigua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一挂 ”,输入 “ yg ” 或 “ YG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一 ”、“ 挂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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