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副职官员。
引清 唐甄 《潜书·卿牧》:“昔未有巡抚,三司分治赋、兵、刑而无所统,固非良法,请亦革之,而復立州牧,赋、兵、刑以其贰属分理而统於牧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贰属 ”、“ 貳屬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èr shǔ ”、“ er shu ” 或 “ ershu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贰属 ”,输入 “ es ” 或 “ ES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贰 ”、“ 属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