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掌管起草诰命之意,后用作官名。唐初以中书舍人为之,掌外制。其后亦有以他官代行其职者,则称某官知制诰。开元末,改翰林供奉为学士院,翰林入院一岁,则迁知制诰,专掌内命,典司诏诰。宋代因之,为清要之职。明代翰林学士或内阁学士,得兼此职。清代废。
⒈ 掌管起草诰命之意,后用作官名。 唐 初以中书舍人为之,掌外制。其后亦有以他官代行其职者,则称某官知制诰。 开元 末,改翰林供奉为学士院,翰林入院一岁,则迁知制诰,专掌内命,典司诏诰。 宋 代因之,为清要之职。 明 代翰林学士或内阁学士,得兼此职。 清 代废。
引唐 韩愈 《唐故相权公墓碑》:“﹝ 权德舆 ﹞转起居舍人,遂知制誥,凡撰命词九年,以类集为五十卷,天下称其能。”
《旧唐书·韦郊传》:“郊 文学尤高,累歷清显。自礼部员外郎知制誥,正拜中书舍人。”
清 袁枚 《随园随笔·官职上》:“唐 之中书舍人, 宋 之知制誥,皆就省中起草,故 韦承庆 下笔立成, 郑畋 动无凝思,人以为才。”
清 阮葵生 《茶馀客话》卷一:“宋 制:知制誥必召试中书而后除,欲观其敏也。其不试者,号为异礼。”
⒈ 职官名。唐宋两朝专掌内命,典司诏诰的官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