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削去官职。
引《续资治通鉴·南宋理宗绍定二年》:“请申飭监司、郡守,自今所属闕官,以次摄事,毋得差非见任官。如有违,其受差及差之人并鐫斥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镌斥 ”、“ 鐫斥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juān chì ”、“ juan chi ” 或 “ juanchi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镌斥 ”,输入 “ jc ” 或 “ JC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镌 ”、“ 斥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