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造字的条例。指六书。
⒈ 造字的条例。指六书。参见“六书”。
引汉 许慎 《<说文解字>叙》:“不见通学,未尝覩字例之条。”段玉裁 注:“字例之条,谓指事、象形、形声、会意、转注、叚借六书也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字例 ”、“ 漢語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zì lì ”、“ zi li ” 或 “ zili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字例 ”,输入 “ zl ” 或 “ ZL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字 ”、“ 例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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