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乃丹书帛曰‘陈胜王’,置人所罾鱼腹中。卒买鱼烹食,得鱼腹中书,固以怪之矣。又闲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,夜篝火,狐鸣呼曰‘大楚兴,陈胜王’。”后因以“狐鸣鱼书”指起事者动员群众的措施。亦作:狐鸣篝中、狐鸣篝火。
引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乃丹书帛曰‘ 陈胜 王’,置人所罾鱼腹中。卒买鱼烹食,得鱼腹中书,固以怪之矣。又閒令 吴广 之次所旁丛祠中,夜篝火,狐鸣呼曰‘ 大楚 兴, 陈胜 王’。”
宋 罗大经 《鹤林玉露》卷六:“如狐鸣鱼书之类,至诈为吉兆以动众。”
清 邹容 《革命军》第一章:“此自 秦 以来,所以狐鸣篝中,王在掌上,卯金伏诛, 魏 氏当涂,黠盗奸雄,覬覦神器者,史不絶书。”
黄葆桢 《杨哲商烈士悼歌》:“军储潜遣五丁运,狐鸣篝火期相从。”
长舆 《论莱阳民变事》:“使 莱 民衣食无缺,含哺鼓腹,则虽有狐火之诡谋, 苏 张 之辩舌,寧能使安土乐俗之民,捐弃其身家妻子而从之赴死哉!”
⒈ 秦朝末年,陈胜、吴广欲壮大反秦声势,鼓动众人起事,乃丹书帛上:「陈胜王」,置鱼腹中,再令人买而剖食,得丹书;又令人夜篝火,狐鸣呼曰:「大楚兴,陈胜王」。典出《史记·卷四八·陈涉世家》。后用以比喻起事者欲鼓动群众所使用的手段。
例如:「野心家往往藉著怪力乱神的说法、狐鸣鱼书的骗局,煽动纯洁而无知的乡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