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经过交手,彼此了解,结交起来就更投合。
⒈ 没有经过一番冲突争执,则彼此不相认识。亦可指经过争执后,彼此反而更相知、更要好。也作「不打不相识」、「不打不成相与」。
引《水浒传·第三八回》:「你两个今番却做个至交的弟兄。常言道:『不打不成相识。』」《初刻拍案惊奇·卷一一》:「那吕大见王生为他受屈,王生见吕大为他辩诬,俱各致个不安,互相感激,这教做不打不成相识,以后遂不绝往来。」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汉语 ”、“ 漢語 ” 或 “ 計程車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hàn yǔ ”、“ han yu ” 或 “ hanyu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搜索 “ 汉语 ”,输入 “ hy ” 或 “ HY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汉 ”、“ 语 ” 或 “ 学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