宅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 康熙筆画:6画,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㡯《唐韻》場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格切,音澤。《說文》宅,所托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居也。《疏》謂居處也。《釋名》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《書·禹貢》四隩旣宅。《召誥》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《書·舜典》使宅百揆。
又《立政》克用三宅三俊。《註》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
又《禮·郊特牲》土反其宅。
又定也。《書·康誥》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《註》安定天命也。
又宅兆亦曰宅。《禮·雜記》大夫卜宅與葬日。
又叶徒落切,音鐸。《詩·小雅》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《大雅》乃眷西顧,此維與宅。叶上廓莫。《集韻》或作度。
宅【卷七】【宀部】
所託也。从宀乇聲。,古文宅。㡯,亦古文宅。場伯切
(宅)人所託凥也。依御覽補字。託者、寄也。人部亦曰。侂、寄也。引伸之凡物所安皆曰宅。宅託曡韵。釋名曰。宅、擇也。擇揀吉處而營之。从宀。乇聲。場伯切。古音在五部。
()古文宅。
(㡯)亦古文宅。侂从此。